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为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万光观海花园、芙蓉路、伯樾府、凤凰西路等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2、产品名称:透水混凝土。
3、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相关规范要求。
4、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质保书、抽样检测报告及国家检测报告复印件等资料)次月付至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60%,待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至80%,剩余20%质保期满一年内无息付清。
结算额的15%用于抵顶资产(房产/物资),每月根据乙方累计结算额计算抵顶额度,依据甲方当期的可抵顶资产清单,当抵顶额度足够抵顶清单中某项资产时办理抵顶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按合同约定继续付款及后续继续参与甲方的招标。
6、品牌要求:无。
7、质保期要求:无。
二、公告时间:自2025年6月7日8时起至2025年6月10日8时;
三、报名须知:
各投标单位需在烟建集团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完成集采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账号报名。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烟建集团集采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为保证招标工作有效顺利地进行,保护招标人及投标人免遭因个别投标人的恶意竞标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应在递送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使招标人在开标前收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次投标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现金10000 元。
账户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路桥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7001666360050152048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打款备注:市政路桥公司
芙蓉路透水混凝土招标投标保证金。
开标后未交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与投标附件一起上传至附件。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归招标人所有:恶意竞标,严重违反招标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签订供货合同的;中标人在中标并签订供货合同后未能履行供货业务的;恶意竞标,中标之后不履行供货业务的。
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月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毕后的三个月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招标方联系方式
招采联系人:任京龙
电话:注册后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