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盛隆食品厂项目运输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盛隆食品厂项目运输车辆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工程使用的运输车辆,包含4.25米货车、6.8米货车。
3.设备要求:
车辆状况良好,各项手续齐全,能够合法上路,司机身体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证件。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的其它相关要求。
4.招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起终点 | 运输距离 | 运输内容 | 备注 |
1 | 4.25米小车 | 工地-各项目、仓库 | 15km<运距≤20km | 零星材料 | |
2 | 6.8米大车 | 工地-各项目、仓库 | 15km<运距≤20km | 零星材料 | |
3 | 4.25米小车 | 工地-各项目、仓库 | 20km<运距≤30km | 零星材料 | |
4 | 6.8米大车 | 工地-各项目、仓库 | 20km<运距≤30km | 零星材料 | |
5 | 4.25米小车 | 工地-小沙埠、中桥 | 运距≤15km | 器材:钢管800米,扣件2400个、顶丝500个,其余器材按重量折算 | |
6 | 6.8米大车 | 工地-小沙埠、中桥 | 运距≤15km | 器材:钢管10吨(2800米)、扣件10000个,顶丝2000个,其余器材按重量折算 | |
7 | 4.25米小车 | 工地内部倒料 | 不足4小时按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按实际结算 | ||
8 | 6.8米大车 | 工地内部倒料 | 不足4小时按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按实际结算 |
5.支付及结算方式:
5.1付款条件一:甲乙双方每月19日前根据有效的使用记录对设备使用台班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乙方根据对账单和甲方要求开具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次月30日前付至结算额的95%,剩余5%工程竣工后一年内无息付清。付款方式商票、电子银行承兑、供应链、现金转账任选其一。
5.2付款条件二:甲乙双方每月19日前根据有效的使用记录对设备使用台班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乙方根据对账单和甲方要求开具真实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入账,每年农历八月十五和春节两个付款节点,进度款不低于40%抵顶房产。付款方式商票、电子银行承兑、供应链、现金转账任选其一。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资质,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本次招标必须要接受抵房条件。
6.4本次招标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3日,在本系统报名。
7.2报名结束后系统会按照招标流程发布正式招标文件请注意查阅签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6日17时00分。
9.联系方式: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南路8号
联系人:史先明
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