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南京市军人俱乐部商业街区建设项目1号楼(原国民政府立法院、监察院旧址)文物修缮工程澄清修改公告303798(第1次重新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市交易中心) 南京市军人俱乐部商业街区建设项目1号楼(原国民政府立法院、监察院旧址)文物修缮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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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京市军人俱乐部商业街区建设项目1号楼(原国民政府立法院、监察院旧址)文物修缮工程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3.2.1 承包人应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本内容以暗标的方式提交至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对应标准内)对应投标文件制作节点为详细评审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4.1 质量标准中:承包人应提交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本内容以暗标的方式提交至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对应标准内)对应投标文件制作节点为详细评审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的“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4.3施工方案要求中:承包人应提交完整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本内容以暗标的方式提交至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对应标准内)和4.4现场管理办法中:承包人应提交完整的总包管理办法(本内容以暗标的方式提交至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对应标准内),此两项内容对应投标文件制作节点为详细评审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4、请投标人按照此要求上传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的相关评审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控制篇幅。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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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 ***-8注册后查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