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管理人关于四川穿巷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下应收债权的竞买公告四川穿巷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将于****年**月1日**时至****年**月2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四川穿巷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四川穿巷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成都惜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的应收债权,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元,债权依据为(****)川****民初2注册后查看9号《民事判决书》和(****)川****执****号《执行裁定书》。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元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标的涉及的瑕疵说明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债权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拍卖标的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管理人展示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二)标的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等,管理人不对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回收性做出任何保证,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
(三)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之债而无法收回;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具、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四)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五)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六)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七)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权益以拍卖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拍卖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标的债权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八)管理人仅负责向竞买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和债权依据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和《执行裁定书》复印件),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管理人对竞买人所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不得以不了解有关情况或相关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为由而主张拍卖无效;
(十)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拍卖标的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提供任何承诺或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的或潜在的瑕疵或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敬律师,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月1日**时止接受咨询,联系人:敬律师,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因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本次拍卖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买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穿巷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账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滨江支行,注明“破产案号:(****)川****破**号;款项性质:应收债权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竞买人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向竞买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拍卖标的成交价的0.5%(最高不超过***,***.**元),该费用由竞买人在拍卖标的成交价外另行支付。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竞买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竞买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竞买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竞买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交接
竞买人在交齐全部成交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穿巷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F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管理人向竞买人移交的材料包括(****)川****民初2注册后查看9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和(****)川****执****号《执行裁定书》复印件,超过前述期限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交付义务。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由竞买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自行行使权益,人民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九、税费承担
变价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佣金、税金)等费用以及竞买人办理债权转移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或卖方承担的税、费(包括债权转让公告、送达费用等)以及需要补缴的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技术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以上费用非管理人收取。
十、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二)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竞买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竞买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进行书面联系确认。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向管理人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文件资料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F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注册后查看8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
***;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