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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山东省
公告内容
烟台综合保税区保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ZBZR2注册后查看3 |
|---|---|
| 项目名称 | 烟台综合保税区保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保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吴德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及山乾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