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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济南广厦泰辉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SDZR2注册后查看1 |
|---|---|
| 项目名称 | 济南广厦泰辉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广厦三维地产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评估基准日****年8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2、重大事项详见鲁中诚信专审字(****)第****号 《审计报告》及鲁华瑞诚岳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 |
